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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广开农民工就业渠道。引导、帮助困难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稳定岗位计划,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模裁员,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吸纳就业的导向作用,稳定和拓展农民工就业空间。农田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尽量多招用因企业关停或减产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农民工。通过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新增公益性岗位等,拓展农民工就业渠道。全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3万人。(市劳动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分别负责)

  (四)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加快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劳动保障所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乡村,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更多就业信息。大力推进“合肥劳务协作圈”建设,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就业。积极开展以“进城求职、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城乡就业百日帮扶等专项活动等,促进农村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市劳动保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农委、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别负责)

  (五)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开展针对农村劳动者特点的专题就业服务活动,将招聘对接会搭向乡村,组织开展农民工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就业岗位对接活动,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最大限度吸纳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大力扶持农业企业的发展,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规模种养场吸纳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市劳动保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扶贫办、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别负责)

  (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新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组织引导有建筑方面专业技术的返乡农民工积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文化设施等建设。(市发改委、市农委、市教育局、市建委、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局分别负责)

  三、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综合素质教育

  (七)切实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素质提升培训。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统筹和协调,按照统一制定培训计划、统一认定培训机构、统一出台培训标准、统一培训补贴标准、统一开展技能鉴定、统一检查考核验收“六统一”的原则,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创新培训模式,扩大培训宣传,实行农民工技能免费培训券制度,免费向农民工发放,以培训促进就业。全年培训农民工5.96万人,其中劳动保障部门培训3.53万人,农业部门培训2.43万人。工会、共青团、妇联要积极开展农民工思想道德、精神文化、科普知识、政策法规、公共服务、城市生活、权益维护、社会治安、普法宣传等内容的引导性公共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建设公共网络培训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远程教育培训。增强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融入城市生活方面的能力。(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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