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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政办〔2009〕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市农民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2009年全市农民工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农民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09〕14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部署,确保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3万人,培训农民工5.96万人,新建10个农民工创业园等目标任务,努力开创全市农民工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部门要把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本部门涉及农民工管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民工工作。县、区、开发区要建立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要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要建立农民工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上下配合有序的工作机制,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市农民工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县、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农民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和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农民工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动合同签订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农民工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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