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宛政办〔2009〕16号)


  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在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等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表彰先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淅川县人民政府等90个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马哲宇等50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方面向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三月三日

  附 件
  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90个)  
  淅川县人民政府
  邓州市人民政府
  内乡县人民政府
  宛城区人民政府
  社旗县人民政府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市总工会
  市监察局
  市建委
  市公安局
  市质监局
  市交通局
  市发改委
  市国资委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商务局
  市国土局
  市财政局
  高新区管委会
  市水利局
  市人事局
  市文化局
  市消防支队
  市工商局
  市农业局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市旅游局
  市房管局
  市安监局
  河南石油勘探局
  中南工业有限公司
  中石化南阳分公司
  河南中光学集团
  中烟公司南阳卷烟厂
  乐凯集团第二胶片厂
  郑燃集团南阳分公司
  中国移动南阳分公司
  南阳供电公司
  中国联通南阳分公司
  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
  南阳市神威民爆有限公司
  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责任公司
  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