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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宛政办〔2009〕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三月三日

  南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

  为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提高各类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南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定对我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实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
  一、联席办公会议职责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研究讨论南阳市建设工程执行抗震设防要求和相关行业抗震强制性标准管理工作,制定抗震设防要求联合审批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使重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率达到100%。
  (二)全面掌握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开展情况,讨论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并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技术和审批衔接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
  (三)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及各有关单位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推进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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