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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洱海保护及洱源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洱海保护及洱源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大政发〔2009〕15号)


洱源县、大理市人民政府,大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理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州级各有关部门:

  《2009年洱海保护及洱源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三日

2009年洱海保护及洱源县生态文明
建设工作意见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洱海保护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发〔2008〕11号)、《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洱源生态文明试点县的意见》(大发〔2008〕24号)及大理州洱源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洱海保护治理面临的形势,提出2009年度洱海保护及洱源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有效改善洱海水质为目标,以削减入湖污染物总量为核心,继续全面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六大工程”,巩固、扩大保护治理成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创新工作思路和治理方式,统筹流域保护治理与专项工程治理,统筹面源污染治理与内源生物治理,统筹综合管理与系统治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标本兼治,以乡村为主体,循序渐进,实现水清、境美、民富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二、总体目标

  全面部署,重点突破,力争下山口以下片区三条入湖河流水质有明显改善。到2009年底,弥苴河稳定保持地表水Ⅳ水质标准,其中Ⅲ类水质达5个月以上;永安江、罗时江Ⅴ水质达9个月以上。

  三、重点工作

  以大理市的喜洲镇和上关镇、洱源县的邓川镇和右所镇为突破口,实施好集镇污水收集及处理,乡村环保,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湿地生态修复等工程。

  (一)重点集镇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主要包括邓川、右所、上关、周城、下山口、喜洲、双廊、海东8个污水收集及处理工程。州级共补助资金1100万元,其中补助邓川500万元,补助右所、上关和周城各200万元;海东、喜洲、双廊三个污水处理工程分别由开发区管委会和度假区管委会自筹。下山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到位补助资金150万元,其余部分由洱源县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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