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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09〕51号)


各区县卫生局、公安分局、药监分局:
  近期,我市部分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出现了病人将美沙酮口服液偷出门诊进行贩卖,并被司法机关抓获的情况,给我市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经北京市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发挥区县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管理作用,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确保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门诊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二、召开全市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工作培训会,各区级工作组、各美沙酮门诊负责人、医务人员参加,会上对相关问题和知识再次进行培训,强化区级工作组职能。各区要组织二级培训,参与门诊工作的人员全部接受培训后上岗。
  三、各美沙酮门诊所在法人单位,要按照市、区两级工作组的要求,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强化美沙酮门诊自身建设,门诊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区级工作组汇报,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四、各区工作组对辖区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开展全面检查,查找本区美沙酮门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市级工作组将组织对全市门诊医务人员操作规范、药品管理、门诊监控系统等方面的督导抽查。
  五、加强对服药人员的教育,美沙酮门诊是预防艾滋病的一项措施,同时体现政府的关爱。服药人员要遵守有关规定,服从门诊管理。市级工作组秘书处将制定有关宣传材料,告知服药人员其应遵守的规定,在违反相关规定后将取消其进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权利,并将相关信息通报公安机关。
  附件:1.北京市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病人取消服药资格的规定
  2.北京市两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服药人员因偷带美沙酮口服液被判刑的情况通报

北 京 市 卫 生 局
北 京 市 公 安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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