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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上海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意见》的通知


  “重点评”的主要方法是开展实例调查。通过听取被评部门和行业的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走访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查看台帐资料(含信访、投诉资料等)等形式,广泛听取部门的行政相对人和行业的服务对象(以下统称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议报告并进行评议,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重点评”包括下列阶段:5月底前为准备阶段;6月至9月底为调查阶段;11月底前为评议阶段。整改工作要贯穿于“重点评”的全过程,被评部门和行业针对评议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实行边评边改、即知即改。“重点评”各阶段工作具体参见《2008年上海市政风行风测评实施意见》(沪纠办[2008]10号)。

  三、继续开展实例调查

  各区县纠风办继续组织政风行风调查员(以下简称调查员),围绕“迎世博”、落实“两高一少”等重点工作开展实例调查。要深入到被测评部门和行业的服务对象中调查了解,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并如实记录不作为、效率低、乱收费等问题的典型实例并向本区县纠风办汇报,由区县纠风办统一反馈并督促整改,调查员不得擅自与被测评部门和行业接触。区县纠风办对调查员(包括监督员)上报的实例组织核实后上报市纠风办。

  四、全面开展政风行风测评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结合纠风工作实际,今年着重对公权力大、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的30个部门和14个行业开展政风行风测评。

  (一)对部门开展测评

  测评对象(共30个):行政执法类部门(8个):公安、工商、税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文化执法;综合管理类部门(22个):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科技、知识产权、新闻出版、体育、城乡建设交通、规划土地、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绿化市容城管、交通港口管理、水务、民防、旅游管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商务、农业。

  测评的主要内容:围绕“迎世博”、落实“两高一少”等重点工作,着重测评部门履职和整改突出问题的群众满意度等。

  测评调查方法:市纠风办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服务对象开展面访调查。具体方案由市纠风办与被测评部门及专业调查机构共同研究后另行制定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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