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加强认证认可宣传工作的通知
(赣质监质函[2009]7号)
各设区市局:
2009年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质量和安全年”。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认监委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宣传年的要求,大力宣传认证认可对于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扩大认证认可工作的影响力,加强认证认可宣传工作,推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认证认可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局要将认证认可宣传作为“质量和安全年”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宣传认证认可工作情况及成效,总结推广各地在加强认证认可监管、提高认证对促进产品质量安全和经济发展的成效等方面的经验。
二、加强宣传是推动认证认可工作的有力手段,各设区市局要高度重视认证认可宣传工作,围绕“质量和安全年”及“国际认可日”(6月9日),切实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好“认证认可与质量安全暨国际认可日”系列宣传活动。要充分重视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重要作用,善于运用宣传手段推动认证认可工作的开展,有效引导媒体舆情,树立认证认可的良好形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重视质量安全、关注认证认可的氛围。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要认真收集有关认证认可工作的文字、图片和声像信息,及时形成信息稿件和新闻稿件上报。
三、为有效宣传推动认证认可工作,充分展示认证认可在保障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家认监委决定,于6月13日-15日在全国同时举办“认证认可与质量安全”宣贯会。国家认监委已制定统一的讲座素材,省局将通过电子邮件把素材发送到各设区市局质量科邮箱,请你们积极安排,向有关部门和企业宣贯,组织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和企业座谈讨论,介绍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