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09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区防汛部门的要求,在全面细致开展防汛检查的基础上,以防范各类防汛防台事故及次生灾害为目标,积极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基础准备工作。近期,各学校、各单位要以正在进行的迎世博600天行动市容环境和建筑外立面整治为契机,结合暑期校园基础建设和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做好排水设施设备和校内排水管网的检查和维修,清理屋顶平台,确保天沟和落水管道通畅;及时疏通排水管网,清理下水井,确保校区和校内道路排水畅通,要及时清理校园路面垃圾,防止雨天堵塞排水管道进水口;校内低洼易涝区域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有条件的要设置必要的贮水井、排水泵、挡水板等设施。

  (二)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标示、室外天线等户外设施要全面清查,及时加固;要对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加固,特别要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要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老旧牌匾、墙面突出标志、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要进一步加大防雷检测与隐患整治的力度,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分步实施对校内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尤其要重点做好对九十年代以前老旧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工作。对在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问题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回潮”;对未开展防雷检测与整治的学校和单位,要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实施计划,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消除汛期可能发生的雷电安全隐患。

  四、做好汛期值班、巡查和信息报送

  各学校、各单位要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加强汛期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配电间、危险品仓库、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如发生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事故,一经核实应及时向市、区防汛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严格执行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防止发生信息漏报、误报、迟报和瞒报。市教委值班电话:23116619(夜间、节假日);23116754(工作日)。

  请各高校、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市教委各直属单位认真填写《2009年上海市教育系统防汛防台人员机构情况表》,并于6月20日之前报我委。(联系人:南少华,电话:23116774,传真:23116771;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3022室,邮编:200003)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