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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淄博矿业集团煤炭技术学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淄博矿业集团煤炭技术学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淄价字〔2009〕150号)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经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淄矿集团公司总发[2009]4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有关规定和成本审核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淄博矿业集团煤炭技术学院开发建设的生活区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其住宅基准销售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620元。

  二、你公司可根据批准的基准价格,按代数和等于零的原则自主确定房屋的楼层差价、朝向差价,但其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批准的基准价格。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销售价格于二OO九年六月底前报市物价局、房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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