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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中德奥林新城经济适用住房二期销售价格的批复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中德奥林新城经济适用住房二期销售价格的批复
(淄价字〔2009〕148号)


淄博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德奥林新城经济适用房二期基准销售价格的申请》(淄中德房开发[2008]18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的有关规定和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淄博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奥林新城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楼栋号为19#-23#、23甲、25#-31#、45#-53#),其住宅基准销售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913元,开发建设单位可以此为基础在3%的幅度内向上浮动,下浮不限;地上车库销售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800元;地上储藏室销售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980元。

  二、你公司可根据批准的基准价格,按代数和等于零的原则自主确定房屋的楼层差价、朝向差价,但其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批准的基准价格。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销售价格于2009年6月底前报市物价局、房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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