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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汕府建[2009]96号)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结合建设行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整合宣传教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扎扎实实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行动,以引导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的各项任务,保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切实有效开展好本次行动,局成立以王德声局长任组长,杨鮀生同志为副组长,林耿明、颜廷启、陈淑雄、林永安、黄祯岳、蓝宇、林琼锋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协调、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各区县建设局,各单位应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根据行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宣传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同时要及时汇总“三项行动”工作情况,于每月12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建设局综合科。报送内容包括:一是安全生产执法情况;二是安全生产治理情况;三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并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建设局。传真:8856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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