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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长沙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思想高度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做到有领导、有方案、有落实、有成效。
  (二)精心计划,严密组织。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认真扎实组织各阶段的工作,全面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时限。
  (三)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采取悬挂宣传气球、横幅、张贴宣传画、举办黑板报、墙报等多种宣传形式,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四)严格检查,消除隐患。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组织技术力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隐患。各安全监督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和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要合理运用监督措施,加强监督力度,督促落实整改要求,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总结,全面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经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安全监督机构要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同时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信息沟通等方面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水平。
  市安监、各区、县(市)建设局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09年7月1日前报市建委房屋安全管理处(传真:8667182  邮箱:FWAQC@163.COM)。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供参考)

  1、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2、抓好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3、为安全投资是最大的福利
  4、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
  5、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6、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7、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8、认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9、整治扬尘污染,创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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