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重视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避免知识产权在企业合资合作、重组改制、对外投资、人才流动中流失。要提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水平,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由被动防守向主动维权转变。要加强专利信息管理,避免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要加强注册商标和商业秘密保护,防止商标被他人抢注。
(五)涉及行政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要深入研究劳动、土地、税务、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积极采取沟通协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制。
(六)法律纠纷案件的风险防范。要从源头上预防法律纠纷,并把法律风险控制在可预测范围内。要尽快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运用法律手段应对诉讼、仲裁,防止违法违规引发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对本企业及子企业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企业要在案件立案之日或应诉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省国资委报告备案。企业要对本企业及其子企业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进行统计,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的统计情况报省国资委备案。企业及子企业间发生经济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省国资委进行调解,以维护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整体利益。
五、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流程
企业要针对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处理、沟通与协调、监督与改进等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环节,建立一套快捷、顺畅、有效的工作流程,确保能够及时发现、迅速预警、有效应对风险。
(一)广泛收集相关风险信息。要注意收集国内外法律风险案例及与本企业相关的风险信息,包括政治、经济、地域环境变化;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行业与产业政策;财务与税务政策;企业重要合同协议;企业重大纠纷案件;员工的基本状况;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等,对重要信息进行跟踪监测,及时上报。
(二)清理排查法律风险隐患。对企业各业务单元、各业务流程及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点、风险源要进行集中清理,定期排查,并建立风险信息库。对发现的法律风险要及时进行分析、确认,形成预警报告逐级上报。建立法律风险举报制度,保障员工发现违法违规等法律风险时,能够主动、及时地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