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责任单位要督促用人单位在拟定招聘简章时,充分考虑到揭阳、潮州、茂名三地农村劳动力存在劳动技能较低的情况,并结合企业自身用工需求,适当降低招聘条件,切实有效促进三地农村劳动力成功实现异地转移就业。
(四)对被录用人员中的个别困难对象,在招工体检、来珠路费、伙食费等方面支出,建议录用企业可酌情先行预支。
(五)揭阳、潮州、茂名三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全力配合我市做好对口劳务扶持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及相关筹备工作。
附件:1.珠海市对口安置扶持劳动力计划表
2.珠海市用人单位岗位空缺信息表
附件1:
珠海市对口安置扶持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家、人
责 任 单 位
| 赴会企业
| 招聘人数
| 备 注
|
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香 洲
劳动管理所
| 8
| 240
|
|
拱 北
劳动管理所
| 8
| 240
|
|
南 湾
劳动管理所
| 8
| 240
|
|
香 洲 区
| 10
| 300
|
|
斗 门 区
| 10
| 300
|
|
金 湾 区
| 10
| 300
|
|
高 新 区
| 5
| 150
|
|
高栏港区
| 3
| 90
|
|
合 计
| 62
| 18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