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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组团赴揭阳、潮州、茂名举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招聘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组成对口劳务招聘团。由黄道平任团长,代表团成员由局相关科室、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及各区劳动保障局负责人、企业招聘代表等组成。同时设立会务组,负责招聘会具体事宜。
  四、工作措施
  (一)6月份,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对揭阳、潮州、茂名三地的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共同研究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重点商定今年双方开展岗位对接工作的事宜。
  (二)我市将不定期向揭阳、潮州、茂名地区提供企业用工信息,以优化当地劳动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劳动力素质。同时,积极协调我市用人单位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劳务输出(培训)基地。
  (三)组织空岗收集。各区劳动保障局、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对辖区企业的空缺岗位进行摸底收集,尽量做到高起点、高要求选定参会企业。同时,要求企业填报《珠海市用人单位岗位空缺信息表》(附件2),并于6月20日前上报会务组(联系人:黄晓兰、毛婷婷,电话:2128829、2128918,传真:2222285)。
  五、举行现场招聘会
  (一)招聘会拟于8月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聘会由领导小组领导带队,各参会企业限派一名招聘代表参加。
  (三)招聘场地、会场布置和对口帮扶地区农村劳动力的宣传、发动工作及会场的安全保障、后勤医疗等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四)劳务招聘团将会根据各地实际,采取多样形式开展岗位对接工作,如企业现场招聘、委托招聘等。
  (五)劳务招聘团的食、宿等事宜由揭阳、潮州、茂名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协助安排。
  (六)劳务招聘团的食、宿、行等支出费用,均由会务组统一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我市对口劳务扶持揭阳、潮州、茂名三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决定(即“双转移”)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相关单位务必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各单位领导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立即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向用人单位宣传对口劳务转移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调动用人单位积极性,帮助企业树立大局意识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主动为政府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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