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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市本级经费项目财政支出自我绩效评价(自我检查)工作的通知

  5.需与自评自查资料同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1)项目预算、计划依据及申报资料,追加资金相关资料;
  (2)项目预算、计划批复文件及预算、计划批复明细表;
  (3)项目相关协议、合同;
  (4)预算、计划执行的决算报告(或审计报告、验收报告);
  (5)与资金使用相关的管理办法、制度、文件等资料;
  (6)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及依据;
  (7)项目经费到位凭据;
  (8)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9)与绩效评价(检查)相关的其他资料。
  联系人:王丽、高鸫飞、何慧姝。电话:83938642、83938725、83948152。
  特此通知。

  附件:1.2008年度(含跨年度)500万元(含)以上经费项目财政支出资金投入情况表
  2.2008年度(含跨年度)500万元(含)以上经费项目财政支出资金使用情况表
  3.绩效自评自查报告(编写提纲)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8年度(含跨年度)500万元(含)以上经费项目财政支出资金投入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用款单位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到位时间项目起止时间支出口
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财务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财政拨款发改局立项历年结余自筹
预算拨款专项资金贷款经营收入其他
年初预算追加合计年初计划追加合计年初计划追加合计年初计划追加合计年初计划追加合计年初计划追加合计年初计划追加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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