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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①“与市人口信息库比对结果”栏中的相应指标内,凡标记为“√”的,表示医保数据与市人口信息库数据比对一致;凡标记为“×”的,表示医保数据与市人口信息库数据比对不一致;凡用中文标记为“无”的,表示本市人口信息库中无该参保人的数据。 ②凡标记为“√”不需填写。凡标记为“×”或“无”的,参保人应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中的相应指标信息,用签字笔或圆珠笔在“参保人填写”栏中对应指标的空白处以正楷字体工整填写; ③所有收到本表格的参保人都应提交个人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白底标准彩色证件照照片,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正楷书写本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 ④本表需参保人签字。 附件2: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二次采集回收表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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