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方式及要求:凡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应与所在单位签定《报考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协议书》、《报考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成人本科学历教育协议书》,填写《报考辽宁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成人专科学历教育考生资格审查表》、《报考辽宁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成人本科学历教育考生资格审查表》,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到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县财政部门在《报考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协议书》、《报考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成人本科学历教育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推荐到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市卫生行政部门将符合条件考生的复印件报卫生厅备案。高等医学院校承担考生网上报名及考前辅导工作。
(五)报名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截止2009年7月1日。
(六)考试方式: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历统一考试,由省招考办单独划线录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习经费
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含大连市考生),报名费、学费及教材费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辽宁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09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 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函字[2009]223号)的要求拨付。大连市的考生由市卫生局商市财政局安排。学员学习期间原待遇不变。若中途退学或完成学业后无法取得学历的学员,原则上应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四、教学实施
教学大纲及教材由大连医科大学牵头,按照培养目标组织制定。承担教学的院校要针对学员的特点,采取灵活的授课方式,既要保证学习质量,又要妥善解决工学矛盾。
五、经费管理
承担教学的高等医学院校,要对经费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每学年度完成后向卫生厅、财政厅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并接受审核。
六、加强领导、保证实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此次招生工作的领导,要抓紧时间,层层动员,广泛宣传,要把此次招生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政治任务去完成。在选拔、推荐、审查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舞弊现象,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