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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2009年10月,组织开展对全省保健食品整顿行动的专项检查,对全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和汇总。
  (四)2009年底至2010年上半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具体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各地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请各地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分别于2009年7月底上报整顿工作方案,9月底上报工作总结。

  保健食品整顿工作任务分解表

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目标

主要工作措施

工作

进度

评估

时间

评估指标

1.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工作。
  2.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
  3.加强对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的监管工作。

  

1.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使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2.全面整治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使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的内容得到明显规范。

3.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

 

1.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

2.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的行为。

3.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4.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根据工

作实际,2009年下半年完成阶段整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0年上半年继

续稳步推进整顿工作。

2009年10月组织阶段性检查验收;2010年上半年适时组织相关工作评估。

1.对生产、流通领域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整顿工作是否如期完成;

2.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监督覆盖率是否100%;

3.是否完成对主要流通环节销售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全面检查;

4.违规行为查处率和立案查处情况;

5.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是否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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