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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09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调整政策,做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后的稳定工作。强化源头治超,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行为。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加强对我市区域内长江、内河水路“三乱”的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公(水)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五)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以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为工作重点,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集中整治行业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因职能不清、利益关联引发的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的行为。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六)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运作程序,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防范资金风险。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使用行为,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提取使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逐步建立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长效监督机制,确保基金、资金的安全。
  (七)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切实加强高中阶段和市属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用的管理。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八)进一步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做好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继续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继续巩固减轻企业负担等专项治理成果,防止负担反弹。
  (九)继续做好政风评议和政风行风舆论监督栏目工作 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政风评议活动,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从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改进评议方法,完善评价体系。着力推进我市政风行风舆论监督栏目工作,以“政风行风在线”为主线,创新完善“政风行风在线” 栏目的播出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促进相关媒体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舆论监督,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和从业人员增强宗旨观念和纪律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使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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