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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的通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的通报
(芜政秘〔2009〕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2008年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要求的范围内,并持续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为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认真组织考核,市政府决定对鸠江区政府等22个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详见附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区、部门和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狠抓工作落实,巩固和提高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形势,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

  二OO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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