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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商品价格监测监管的通知

  四、畅通价格举报,扩大宣传力度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快速查处涉及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商品的价格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政府在防控疫情方面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增强社会震慑力。加强对媒体报道的跟踪调查工作,对反映的有关市场供应和价格问题要及时进行核实,并将情况上报我局。

  附件:
  广东省防控甲型H1N1相关商品价格监测表
  填报单位(医院/药店):       上报日期:  月  日

类别

商品名称

剂型、规格

生产厂家(产地)

单位

进货价(元)

零售价(元)

销售量

供应情况

备注

药品

奥司他韦(达菲)

 

 

 

 

 

 

 

 

金刚烷胺

 

 

 

 

 

 

 

 

金刚乙胺

 

 

 

 

 

 

 

 

利巴韦林

 

 

 

 

 

 

 

 

左氧氟沙星

 

 

 

 

 

 

 

 

板蓝根颗粒

 

 

 

 

 

 

 

 

小柴胡颗粒(冲剂)

 

 

 

 

 

 

 

 

抗病毒口服液

 

 

 

 

 

 

 

 

清开灵口服液

 

 

 

 

 

 

 

 

双黄连口服液

 

 

 

 

 

 

 

 

藿香正气丸

 

 

 

 

 

 

 

 

药材

八角

 

 

 

 

 

 

 

 

防护用品

灭菌卫生口罩

 

 

 

 

 

 

 

 

医用护理口罩

 

 

 

 

 

 

 

 

消毒液/剂(或消毒粉)

 

 

 

 

 

 

 

 

体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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