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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甲型肝炎疫苗和乙型脑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甲型肝炎疫苗和乙型脑炎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渝办〔2009〕36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重点地区甲型肝炎(以下简称甲肝)、乙型脑炎(以下简称乙脑)等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儿童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在我市有关区县(自治县)开展甲肝疫苗和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市是全国乙脑高发地区,2001―2006年乙脑发病率在1.24―2.81/10万人之间波动,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2008年,全市发病291例,死亡5例,发病率为1.0334/10万,居全国第1位。作为自然疫源性疾病与疫苗可控制传染病,除开展好环境卫生工作,有效防蚊灭蚊外,提高目标人群乙脑疫苗接种率,减少免疫空白人群是控制乙脑发病的有效方法,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在接种7天后即能产生抗体,能快速形成免疫屏障,有效降低易感人群发病率。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健康重庆”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接种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抓好群体性预防接种实施工作

  (一)精心编制实施方案。根据乙脑发病规律和预防控制工作特点,以及国家有关要求,我市将于今年6月开展重点地区甲肝疫苗和乙脑疫苗群体性预防接种工作。此次群体性预防接种的范围和对象为:甲肝疫苗接种在合川区、潼南县、荣昌县、开县、石柱县、彭水县6个区县(自治县)进行,接种对象是无甲肝患病史及无甲肝疫苗接种史的18月龄―12岁(小学生)儿童,接种1剂次甲肝灭活疫苗。乙脑疫苗接种在万州区、涪陵区、万盛区、双桥区、渝北区、黔江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县、潼南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梁平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30个区县(自治县)进行,接种对象是无乙脑患病史及无乙脑疫苗接种史的8月龄―6岁(学龄前儿童)儿童,接种1剂次乙脑减毒活疫苗。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疾病发病规律、预防控制工作特点和全市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全市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由市卫生局印发)的统一要求,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方案,同时要对培训宣传、摸底调查、接种实施、督导评估等工作作出详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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