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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深入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日                      

  注:1. 有合理缺项的须进行标化。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00-合理缺项总分。
  2. ※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 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4. 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3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试行)

  综合评定 总得分:   ;合理缺项分:    ;标化分:    ;核定等级: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卫生许可证编号:     

许可项目:

项目

评查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扣分原因

得分

卫生管理︵

46分

 

1.    卫生许可证

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不予评级。

 

 

2.    亮证经营

2

卫生许可证未悬挂在大厅、入口等醒目处,扣2分。

 

 

3.    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

2

信誉度等级标识未置于在大厅、入口等醒目处,扣2分。

 

 

4.    卫生管理制度

4

无卫生管理制度的,扣4分;制度不齐全的,扣2分。

 

 

卫生管理制度未置于相应岗位的墙上的,扣2分。

 

5.    自查记录

4

无自查记录的,扣4分。

 

 

每月至少自查一次,缺一次扣2分。

 

6.    卫生管理及人员

4

无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扣2分。

 

 

无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扣2分。

 

7.    体检培训

6

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业人员无有效体检、培训证明,缺一人扣2分。

 

 

8.    检测报告

6

无有效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评价报告的,扣2分。主要指标不合格的,每项扣1分。

 

 

 

无开放期间有效泳池水质检测报告(当年至少一次),扣4分。主要指标不合格的,每项扣1分。

 

9.    禁游标志

4

无禁游标志,扣4分。禁游标志未置于大厅、入口等醒目处,扣2分。

 

 

10.   水质公示

6

未公示泳池水温、余氯、pH测定结果,每缺一项扣2分。

 

 

每日未按场次或定时公示,扣2分。

 

11.   卫生用品管理

4

消毒产品等未索证,扣4分。

 

 

索证资料不齐全,每缺一类索证资料,扣1分。

 

使用过期产品的,扣2分。

 

12.   游泳衣裤出租

4

出租游泳衣裤,扣4分。

 

 

功能区卫生要求︵

28分

 

13.   池水循环消毒设备

无游泳池水循环消毒设备,不予评级。

 

 

游泳池水循环消毒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不予评级。

 

无补充新水系统,不予评级。

 

14.   浸脚池

无强制通过式浸脚池,不予评级。

 

 

15.   余氯检测

无检测游泳池水质余氯仪器,不予评级。

 

 

16.   功能区布局

4

更衣室、淋浴室、浸脚池、泳池布局不合理,扣4分。

 

 

17.   消毒剂存放

4

无独立消毒剂存放场所,扣2分。

 

 

消毒剂存放容器不密闭,扣2分。

 

18.   池水循环操作及余氯自测记录

6

无完整的游泳池水循环净化消毒操作记录,扣4分。

 

 

无完整的游泳池水质余氯检测记录,扣2分。

 

19.   浸脚消毒池

4

浸脚消毒池水未做到每4小时更换一次,扣2分。

 

 

无完整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余氯记录,扣2分。

 

20.   更衣柜清洁

2

更衣柜不清洁,扣2分。

 

 

未每日清洁更衣柜,扣1分。

 

无更衣柜清洁记录,扣1分。

 

21.   现场余氯监测

4

现场监测游泳池水质余氯含量不合格,扣2分。

 

 

 

现场监测浸脚消毒池水质余氯含量不合格,扣2分。

 

 

22.   卫生间

4

有积水、积粪、蚊蝇或异味的,扣2分。

 

 

无独立机械排风装置,扣1分。

 

公共用品卫生要求︵

20分

23.   一客一换

6

客用物品未做到一客一换,扣6分。

 

 

客用物品更换记录不齐全,扣2分。

 

24.   公共用品卫生

4

清洗消毒后的客用饮具有污迹或有异味,扣2分。

 

 

清洗消毒后的客用棉织品有污迹或有毛发,扣2分。

 

25.   拖鞋消毒

4

无非一次性拖鞋专用清洗消毒池(桶),扣2分。

 

 

无上下水设施,扣2分。

 

26.   保洁设施

6

无公共饮具保洁柜,扣2分;无明显标识,扣1分。

 

 

无布草保洁柜,扣2分;无明显标识,扣1分。

 

保洁柜存放杂物,扣1分。

 

通风系统

6分

 

27.   集中空调评价报告   

2

无有效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报告的,扣2分。

 

 

28.   集中空调档案       

2

无通风管道清洗资料,扣0.5分。

 

 

无空气过滤、冷凝盘管、加湿器等设备清洗、消毒记录,扣0.5分。

 

无开放式冷却塔清洗消毒记录,扣0.5分。

 

无空调系统工程图,扣0.5分。

 

29.   机械通风装置

2

过滤网、过滤器、机房等有积尘,扣0.5分。

 

 

冷却塔中冷却水消毒液浓度不达标,扣0.5分。

 

开放式冷却塔设置不合理或未设置有效隔挡设施的,扣0.5分。

 

新风取风口未远离污染源、开放式冷却塔、排风口,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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