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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卫生局关于深入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        卫生监督人员(签字):          
           日                      

  注:1. 有合理缺项的须进行标化。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00-合理缺项总分。
  2. ※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 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4. 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2
  星级宾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试行)

  综合评定 总得分:    ;合理缺项分:   ;标化分:    ;核定等级:    级。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卫生许可证编号:                     

许可项目:

项目

评查内容

分值

评查标准

扣分原因

得分

卫生管理

34分

 

1.   卫生许可证

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不予评级。

 

 

2.   亮证经营

2

卫生许可证未悬挂在大厅、入口等醒目处的,扣2分。

 

 

3.   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

2

信誉度等级标识未置于大厅、入口等醒目处的,扣2分。

 

 

4.   卫生管理制度

4

无卫生管理制度的,扣4分,制度不齐全的,扣2分。

 

 

卫生管理制度未置于相应岗位的墙上的,扣2分。

 

5.   自查记录

4

无自查记录的,扣4分。

 

 

每月至少自查一次,缺一次扣2分。

  

6.   卫生管理及人员

4

无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的,扣2分。

   

 

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的,扣2分。

 

7.   体检培训

6

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业人员无有效体检、培训证明,缺一人扣2分。

 

8.   个人卫生

4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习惯不良(如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等)的,扣2分。

 

 

从业人员操作时未穿戴洁净工作服的,扣2分。

 

9.   检测报告

4

无有效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评价报告的,扣4分。主要指标不合格的,每项扣1分。

 

 

10.  卫生用品管理

4

客用化妆品、消毒产品等未索证,扣4分。索证不齐全,每缺一类扣1分。

 

 

使用过期产品的,扣2分。

 

产品标签标注不齐全,每缺一个扣 1分。

 

功能间卫生要求︵

24分

 

11.  消毒设施                                                                                                                                                                                                                                                                                                                                      

未设立专用消毒间或消毒间不能正常使用的,不予评级。

 

 

消毒间面积与接待能力不适应的,不予评级。

 

未配备消毒所需的水池(化学消毒)、高温消毒设备(物理消毒)(可二选一),不予评级。

 

12.  消毒间环境

4

消毒间环境不整洁,扣2分。

 

 

存放杂物的,扣2分。

 

13.  消毒程序(可二选一)

8

1.化学消毒:无消毒药物或消毒药物过期的,扣2分。

无消毒药物配比容器,扣2分。

清洗消毒程序不正确,扣4分。

 

 

2.物理消毒:清洗消毒程序不正确,扣4分。

 

14.  布草设施

无专用布草间,不予评级。

 

 

15.  布草间环境

2

布草间环境不整洁或存放杂物,扣2分。

 

 

16.  脏棉织品收集

2

未设置专用脏棉织品收集容器,扣2分。

 

 

脏棉织品专用存放容器无明显标识,扣1分。

 

17.  保洁设施

4

无公共饮具保洁柜,扣2分;无明显标识,扣1分。

 

 

无布草保洁柜,扣2分;无明显标识,扣1分。

 

保洁柜存放杂物,扣1分。

 

公共用品用具未密闭保洁存放,扣1分。

 

18.  卫生间

4

无独立机械排风装置,扣2分。

 

 

有积水、积粪、蚊蝇或异味,扣2分。

 

共用品卫生要求︵

28分

 

19.  自洗棉织品消毒

自洗棉织品(毛巾、浴巾、浴衣裤等)的,未配备消毒设施或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不予评级。

 

 

设施消毒能力与棉织品使用量不相适应,不予评级。

 

20.  艾滋病防治用品用具

无艾滋病宣传资料,不予评级。

 

 

未放置安全套的,不予评级。

 

21.  公共用品数量

4

公共用品数量未按实际需求量的3倍以上配置,扣4分。

 

 

22.  一客一换

6

未能一客一换,扣6分。

 

 

客用物品更换记录不齐全,扣2分。

 

23.  棉织品清洗

4

无棉织品清洗消毒记录或外送清洗记录,扣4分。

 

 

24.  拖鞋消毒

4

无非一次性拖鞋专用清洗消毒池(桶),扣2分。

 

 

无上下水设施,扣2分。

 

25.  公共用品卫生

6

清洗消毒后的客用饮具有污迹或有异味,扣2分。

 

 

清洗消毒后的客用棉织品有污迹或有毛发,扣2分。

 

清洗消毒后的面盆、浴盆、恭桶、拖鞋有污迹,扣2分。

 

26.  清洁工具

4

所使用的清洁工具未按所清洁的部位明显区分,扣2分。

 

 

所使用的清洁工具有交叉污染,扣2分。

 

其他︵

14分

 

27.  集中空调评价报告   

2

无有效集中空调系统卫生学评价报告的,扣2分。

 

 

28.  集中空调档案 

4

无通风管道清洗相关资料的,扣1分。

 

 

无空气过滤、冷凝盘管、加湿器等设备清洗消毒记录的,扣1分。

 

无开放式冷却塔清洗消毒记录的,扣1分。

 

无空调系统工程图的,扣1分。

 

29.  机械通风装置

 

4

 

过滤网房、过滤器、机等有积尘的,扣1分。

 

 

冷却塔中冷却水消毒液浓度不达标的,扣1分。

 

开放式冷却塔设置不合理或未设置有效隔挡设施的,扣1分。

 

新风取风口未远离污染源、开放式冷却塔、排风口的,扣1分。

 

30.  二次供水设施

4

不符合GB17051二次供水卫生规范要求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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