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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宣传贯彻工作通知


  (四)组织相关活动。各区县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举办专题培训,以及结合科技入户、市场检查、专项整治等多种活动,有针对性的对《规定》进行大力宣传。

  二、认真组织培训

  各区县农业部门要组建3-5人的宣讲小组,集中开展宣讲培训工作。重点要组织做好农药经营、使用、执法和推广人员的培训工作。

  (一)各区县组织农业行政管理、执法、技术推广人员,认真参加由市农技中心牵头组织的全市《规定》实施专题培训,为本区《规定》培训师资做准备。

  (二)各区县种植业执法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对本区农药经营企业经营人员的专题培训,重点解读培训农药经营环节的相关规定。

  (三)各区县技术推广部门结合蔬菜技术推广培训计划,对蔬菜园艺场、专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的培训,重点解读培训《规定》中农药使用环节的相关规定。

  (四)各区县农技中心组织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计划,对本区县种植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使广大农技推广人员全面掌握《规定》内容。

  三、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按照《上海市2009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要强化农药企业监管、加强农药市场执法检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农药质量抽样监测,并加大案件查处。

  (二)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按照《上海市2009年农产品农药残留量监测方案》的统一部署,各区县6-11月要认真组织开展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量例行监测工作,做好蔬菜、食用菌、瓜果及稻谷等样品抽检,并切实加强超标样品的查处。

  (三)开展安全用药指导。面向以农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为主体的广大农民,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普及科学选购、安全使用农药知识;以科技入户为抓手,开展安全用药指导;大力推介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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