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化聚焦“一高一低”,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整体水平。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调研,研究制定出生缺陷三级干预行动方案,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确立孕产妇和儿童基本保健服务包,促进妇幼保健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产科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提升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急救能力,努力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开展以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为重点的防治工作,探索建立为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进行妇科病、乳腺病筛查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探索婚前保健服务模式,加强对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管理和引导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婚前医学检查的认识和自觉性,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市卫生局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市教委、市法制办、市物价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各区县政府配合)
3.积极推进慢性病与伤害防治工作。指导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各个门诊科室落实35岁以上患者首诊测压和相应的登记工作。开展社区高血压高危人群筛查工作,指导社区开展高血压患者分组管理和患者自我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社区糖尿病防治工作指南》的要求,开展社区糖尿病高危人群筛查、登记和管理,加强糖尿病患者分级管理工作。组织社区防癌抗癌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可预防肿瘤(乳腺癌、宫颈癌和大肠癌)的宣传教育,提高高危人群主动参加癌症筛检的积极性。继续做好并逐步推广肿瘤病人社区支持中心建设。开展以社区和医院为基础的伤害监测工作,加强培训、督导和检查,提高监测质量。参加并做好上海市老年居家环境评估与干预工作。组织和参与各类伤害预防宣传活动。
(市卫生局负责,市财政局、市科委、市残联、各区县政府配合)
4.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共同维护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的工作机制和氛围。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规范、技术方案和标准,使学校卫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实施“医教结合”计划,加强学校专职卫生保健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专业化的学校专职卫生保健队伍,提升学校卫生工作专业化水平。完善学校保健室配置、学校卫生设施、运动场所及其器材设备等与学生体质健康密切相关的各类设施设备。逐步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危机意识和急救、自救能力。
(市教委负责,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配合)
5.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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