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爱卫办负责,市水务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教委、市文广局,有关区县政府配合)
(三)着力解决民生相关公共卫生问题,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绩效考核
1.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关键性措施
(1)人禽流感、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有禽类动物接触史伴发热或肺炎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呼吸道疾病死亡病例监测、采样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人禽流感病原学监测。加强与畜牧兽医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动物禽流感疫情动态。及时调查处置集体性单位流感样病例和集聚性发热事件。规范开展流感疫情监测,提高流感病毒分离率,及时掌握本市流感病毒变异动态。加强人禽流感、流感防治的技术指导,并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
(2)肠道传染病、病毒性肝炎防治。加强霍乱、菌痢、O157、感染性腹泻以及沙门氏菌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开展肠道传染病监测,及时分析、掌握霍乱和菌痢流行菌株变化情况,防范霍乱新菌株传入和菌痢流行菌株改变引起的暴发流行。以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为重点,指导落实肠道传染病防治措施。以饮水饮食卫生为重点开展危险因素干预,消除流行隐患,控制肠道传染病和甲肝、戊肝的发病。贯彻落实《上海市实施〈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工作方案》,落实以预防接种、预防控制医源性感染和健康宣教为重点的乙肝防治措施。
(3)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加大免疫规划管理力度,确保免疫规划经费投入,推进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抓好外来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完善户籍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督促落实新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继续保持无脊椎灰质炎状态,加强消除麻疹工作,以外来儿童少年为重点开展8月龄~16岁人群的查漏补种,在脊灰强化免疫的同时,进行麻苗强化免疫活动,并对集中生活和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集中接种麻疹疫苗。
(4)结核病防治。结合实施“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传染病防治综合示范区--特大城市结核病综合防治模式研究项目,继续完善本市结核病防治模式。加大肺结核病人减免治疗政策的执行力度,增加病人二线抗结核药物和护肝药减免项目,落实肺结核病人可疑症状者免费筛查工作,推进外来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减免治疗政策的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下达的“五率”技术方案和工作要求,在对传染性肺结核规范诊疗的同时,提高菌阴病人诊断治疗管理质量。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做好学校传染性肺结核病人信息通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农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县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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