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9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


  注:1.市级对加固改造和重建项目补助资金共2437.39万元。

  2.在主城四区的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项目补助中,市级财政承担30%,区级财政承担70%。

  附件2
  昆明市2009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计划分配表

序号

县区名称

计划分配数

加固改造户

拆除重建户

1

东川区100

0

100

2

禄劝县

80

0

80

3

富民县

50

10

40

4

石林县

50

10

40

5

寻甸县

40

5

35

合 计

320

25

295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