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高起点、高水平地规划建设珠江三角洲大都市圈。统筹规划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镇集约发展,将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由城市延伸到镇村,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城乡示范区。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健全规划监督和评估机制,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约束力,促进规划有效落实。
(三)完善规划协调机制。建立空间规划协调机制,形成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城市总体规划、城镇群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的空间规划体系。做好各市城市规划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的衔接。各市编制的城镇、交通、环保等规划,在报批之前需与相邻市衔接。涉及跨地区基础设施的线路、标准及建设进度等要协调一致。
八、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构建一体化社会保障网。建立各项社保关系跨市转移接续制度,实施区域内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与社保“一卡通”,并力争三年内统一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加快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步伐,率先融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域化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一卡通”,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协同共享。
(二)加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协作。完善区域统一的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体系,统一区域内公共就业服务内容、流程和标准,实现户籍劳动力凭《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在珠江三角洲平等享受各项政策扶持和就业服务。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区域统一的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平台。打造联防联动的基层维稳工作平台以及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防控区域一体化体系,加强各市公共卫生信息的互通和共享。统一行政监督执法标准,加强部门间的监督执法合作。建立紧急事务协调协商机制。
(三)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确定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率先建立区域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随经济总量增加以及财政能力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
九、推进广佛同城化,探索一体化发展新模式
构建广佛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广州和佛山要强化同城效应,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编制实施广佛同城化规划,全面提升整体发展水平。推进交通全面对接,重点加强两市各区域与新广州站、白云机场、南沙港等战略性基础设施的交通连接,促进市政、信息等基础设施网络互联互通;提供快捷便利的同城化客运服务,完善广佛年票制,率先实现公共交通“一卡通”。在汽车制造、重型及成套装备、船舶、平板显示器、新能源等领域加强合作,形成若干先进制造业集群,联合打造高效自主创新体系,共建金融、物流、信息、会展、旅游等区域服务体系。加大联合整治水和大气环境污染的力度。统一公共服务标准,逐步实现两地市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