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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政府规章制发计划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政府规章制发计划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9〕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度政府规章制发计划印发给你们,望有起草任务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调研、起草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列入政府规章制发正式项目的,起草部门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起草工作,并及时按程序审查,保证年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列入调研预备项目的,起草部门应尽快组织人员进行调研论证,并视草案的成熟程度,适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六日

  附件:
  2009年政府规章制发计划

  一、正式项目

序号

项目

起草部门

1

淄博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市法制办

2

淄博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

市法制办

3

淄博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

市法制办



  二、调研预备项目

序号

项目

起草部门

1

淄博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市水利与渔业局

2

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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