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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抗旱预案》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抗旱预案》通知
(唐政办〔2009〕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抗旱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唐山市抗旱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适应新时期抗旱工作需要,提高全民抗旱应变能力和抗旱主动性,促进抗旱减灾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旱灾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把保证饮用水安全、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最大程度地减少旱灾损失。
  1.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协作、分级责任。坚持局部服从全局,团结一致抗旱工作原则。
  1.2.3以防为主、防抗结合。转变被动应急抗旱的旧思想,树立主动防旱和科学抗旱的新思想。把气象和水情预报做为旱情预测的信息基础。把水源工程建设作为防旱抗旱的物质基础,不断提高抗旱现代化水平。
  1.2.4因地制宜、优化配置。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节水、后调水,城乡统筹,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满足城乡生活、生
  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1.2.5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抗旱工作管理,提高抗旱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抗旱预案编制大纲》、《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的意见》、《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唐山市节约用水条例》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 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概况
  2.1.1地理位置
  唐山市位于东经117°30′~119°19′,北纬38°55′~40°20′之间。北靠长城,南临渤海,东以滦河、青龙河为界与秦皇岛市相邻,西以蓟运河为界与天津市接壤。
  2.1.2地形地貌
  唐山地势北高南低,为北山南海中部平原,全市总面积13472km2。地貌形态主要由新生代以来北部蒙古高原和燕山山地强烈上升,南部平原和渤海地区强烈下降形成的,由北向南呈梯形下降态势,逐渐形成以下6种地貌类型:①低山丘陵。位于京山公路以北,总面积3396.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23.74%。②山间河流谷地。主要有洒河-滦河河谷、迁西罗屯滦河河谷、滦河-还乡河河谷3条河谷。总面积400.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2.8%。③山间盆地。主要有遵化城关、平安城、迁安城关、新集、建昌营、野鸡坨、榛子镇7个盆地。面积1931.5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13.5%。④山麓台地。主要是丰润、开平两处山麓台地。共309.1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2.16%。⑤山前平原。包括玉田山前冲洪积平原、还乡河-陡河山前冲积平原、滦河-沙河山前冲洪积平原,共3968.9平方公里,占全市27.74%,地下水较丰、水质较好,土壤较肥沃,是本市主要农业。⑥低平原区。主要包括滨海及窝洛沽两个低平原区,总面积4300.9平方公里,占全市30.06%,多洼淀、沼泽,土质黏重,地下水埋藏浅,矿化度高,土壤盐渍化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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