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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新华医院病房床位费价格的批复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新华医院病房床位费价格的批复
(皖价医函〔2009〕82号)


淮南市物价局、卫生局:

  你们《关于新华医疗集团新华医院床位费价格请示》(淮价医〔2009〕18号)悉。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皖价费〔2003〕221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你市新华医院自筹资金新建改建的住院大楼按标准化、人性化的设计建造,中心集中供氧、中心传呼系统、独立配套卫浴设备、中央空调、多功能病床等服务设施较为齐全,为患者提供较舒适的治疗环境。经成本监审,现核定你市新华医院病房床位费价格:三人间28元/床·日,四人间16元/床·日。对低收入者(凭相关证明)住院的,你院应按此标准降低2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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