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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皖价电[2009]17号)


  七、各市要在6月1日16∶00时前将汽、柴油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书面报告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传真电话:0551-2650361)。

  八、调整后的价格自2009年6月1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1.安徽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2.安徽省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表

安徽省物价局

2009年5月31日

  附件1
  安徽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元/升

 

吨价

90#乙醇汽油

93#乙醇汽油

97#乙醇汽油

0#柴油

-10#柴油

合肥市

6905

7319

7734

6165

6535

其它地区

6931

7347

7763

6191

6562

 

升价

90#乙醇汽油

93#乙醇汽油

97#乙醇汽油

0#柴油

-10#柴油

合肥市

5.16

5.52

5.85

5.32

5.64

其它地区

5.18

5.54

5.87

5.34

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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