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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裕华路景观大道建筑物外立面整饰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裕华路景观大道建筑物外立面整饰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裕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裕华路景观大道建筑物外立面整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饰任务。

二○○九年六月四日

裕华路景观大道建筑物外立面整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扮靓裕华路形象,提高沿街建筑物容貌景观水平,把裕华路打造成整洁靓丽的迎宾大道,展现省会城市现代化风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打造亮点、改善环境、建造精品,建设全省第一景观大道”的总体目标,坚持“整体高水平设计、单体突出个性特色、节点打造亮点、现代科技一流”的原则,按照“统一组织、分类实施、分级负责、节俭实效”的要求,对沿街建筑物外立面进行集中整治装修,提升裕华路整体景观容貌。

  二、整饰内容

  按照《石家庄市裕华路沿街建筑外立面整治装修方案设计》要求,对沿街两侧163栋既有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整饰。其中:重点改造标志性建筑物10栋,整修改造重点建筑39栋,适度改造建筑质量较差或使用年代较长的建筑物70栋,清洗建筑物44栋。

  三、工作时限

  标志性建筑:6月15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8月31日前完成整饰工作。

  重点建筑:6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7月31日前完成整饰工作。

  一般建筑:6月30日前完成整饰工作。

  清洗建筑:6月20日前完成清洗任务。

  四、职责分工

  (一)各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和推动实施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整饰工程资金的落实、审核和支付工作。

  (三)市规划局负责整饰建筑施工图的设计和与产权单位对接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在建楼宇整饰的督导工作。

  (四)市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整饰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工作。

  (五)市住房保障局负责居民住宅楼整饰工程的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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