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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册机构: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纳税机构:贵阳市国家税务局、贵阳市地方税务局。

  (三)公司性质、出资人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注册资本

  以交易所现有注册资本2000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金,交易所不再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三、拓展业务范围

  公司在交易所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原经营范围为:企业整体或部分产权转让;行政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资产转让;股份公司的非上市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高新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的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经批准的其他产权转让、股权托管;代理政府集中采购等),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

  (一)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和其他所有制企业的产权交易。

  (二)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公共资源的交易。

  (三)从事非上市股份制公司的股权登记、托管和交易。

  (四)依法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及市政府建设项目中的物资、服务采购代理。

  (五)搭建全市初级资本市场平台,依法为各类企业开展融资、债券、信托、租赁、清算、并购等中介服务。

  以上经营范围不含需前置许可的项目。

  四、组织架构

  (一)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董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内部董事1名、外部董事1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3名由市国资委从贵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中委派,2名为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由贵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兼任。

  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等由董事会聘任,报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备案。

  (二)党群组织建设

  公司设立党委,隶属市国资委党委。公司党委由5人组成,设书记1名(董事长兼),副书记1名(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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