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贵鑫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开采设计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9〕205号)
涪陵区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局:
你局《关于报送贵鑫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技改扩建初步设计的请示》(涪中小企煤管发〔2009〕24号)收悉,依据《
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市涪陵区贵鑫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和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贵鑫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矿井扩建开采初步设计基本符合《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煤矿基本建设的规定,矿井通风、提升、运输、防尘、排水、供电及通讯系统的设计和设备选型合理。矿井采用综合开拓,采用走向长壁和俯伪斜分段密集采煤、放炮落煤工艺、单体液压支柱支护采面顶板可行,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尺寸合理。原则同意该设计。
二、该矿井有地质储量5762kt,可采储量3782kt,同意设计生产能力210kt/a,服务年限约13年。
三、矿井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并加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时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五、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加强监督和管理,督促煤炭企业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实施建设,凡是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的矿井,要停止建设,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上报相关的设计修改方案,批准后才能动工建设。
2.参与煤矿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煤矿建设的资质,并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监理。
3.按照设计规定要求在矿界范围内开采,严禁开采矿界内保安煤柱。按照规程及设计要求留足矿界煤柱和水平隔离煤柱,严禁越层越界开采。坚持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安全措施,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4.矿井走向长度较长,致使矿井通风路线和运输路线较长,因煤层较薄,要布置两个采区才能达产,各采区和各回采工作面必须形成完善的通风系统后方可进行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