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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9、积极推进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工作。用能产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当按照规定标注能源效率标识。加强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引导和扶持节能灯、电机、泵、风机等产品生产企业申请认证,促进节能产业快速发展。

  10、加快节油节电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用足用好国家科技优惠政策、推进节油节电技术进步,把节油节电重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列入市、县各类科技专项计划重点,开展节油节电技术应用研究,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11、强化节油节电工作监管。市、县统计部门要会同发改部门,摸清本地区重点用油用电单位数量,加强统计分析,掌握用油用电及节约情况。市、县发改部门要会同质监、统计、建设等部门加强节油节电管理,组织开展对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油高耗电产品、大型耗油耗电设备节能运行、空调温度设定、城市景观照明等专项检查。市、县质监部门要加强节油节电能效标识和产品质量管理,加大能效标识市场监督执法力度,打击虚假标识,规范标识行为,加强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大对终端节油节电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

  12、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节油节电,落实强制采购节油节电产品的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节油节电产品。把节油节电情况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13、深入开展节油节电全民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8〕106号),开展节油节电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等活动。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坚持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14、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宣传、广电、文化等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以节油节电为重点的宣传活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各类媒体要开设节能专栏、专题,解读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普及节油节电知识。在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举办节能知识专题讲座,将节油节电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和实践培训体系。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节油节电典型,曝光浪费能源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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