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帮扶单位法人代表: 受帮扶单位法人代表:
(公章) (公章)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卫生强基工程定点帮扶协议书(格式)
(县级医院定点帮扶乡镇卫生院)
为积极实施“卫生强基工程”,认真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帮扶单位:
受帮扶单位:
二、帮扶时间:自200 年 月起至200 年 月止。
三、帮扶单位责任:
㈠与帮扶单位协商,负责向受帮扶单位派驻至少2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全年驻点服务,每批帮扶人员工作周期不少于半年。
㈡负责为受帮扶单位培养2-3名业务技术骨干,推广6项以上适宜卫生技术。
㈢帮助受帮扶单位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提高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能力。
㈣负责为受帮扶单位新聘用的临床医学毕业生进行1年以上的规范化培训。
四、受帮扶单位责任:
㈠根据自身工作需要,与帮扶单位协商提出需要帮扶的专业,协商年度帮扶工作计划。
㈡负责做好对帮扶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安排和考勤等工作。
㈢负责为帮扶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根据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㈣负责对帮扶人员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鉴定,并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
㈤负责处理帮扶人员在帮扶期间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
五、本协议由帮扶双方本着沟通协商的原则签定,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帮扶单位法人代表: 受帮扶单位法人代表:
(公章) (公章)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卫生强基工程定点帮扶协议书(格式)
(省(部)、市、县属医院定点帮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