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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填表说明:
  1.本表为一人一表,申报人应为1999--2003年在平江、沧浪、金阊区所辖范围内,现年龄16周岁以上的被征地人员;
  2.申报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被安置资料等到被征地安置时所在村(社区)申报;
  3.本表以本人申报填写为主,村(社区)需对填报内容进行初步确认,并进行完善;
  4.“农转非情况”按公安派出所底册按实填写户籍迁移情况;
  5.本表一式五份:国土、区政府、街道、村(社区)、本人各一份

  附件3:
  苏州市区1999~2003年劳动适龄被征地农民
  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不足缴费年限补缴申请表

补缴申请人

 

性别

 

社保个人编号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号码)

 

 

 

 

 

 

 

 

 

 

 

 

 

 

 

 

 

 

被征地安置时

所在村、组

               街道/镇        村组

现居住地址

 

征地项目名称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

 

已有缴费年限

年  月

不间断续保到达退休年龄

可缴纳年限

年  月

目前是否

在企业参保

 

是否是女干部或从事管理(技术)岗位工作女职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是否准予补缴

□是    □否 

月补缴基数

1369元

补缴起始时间

补缴终止时间

补缴年限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审核意见(章)

农村社会保险处

审核意见(章)

养老保险与工资处

审核意见(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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