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科
研究提出和贯彻落实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环保、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和法规;指导和推动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环保产业的发展。
(七)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材料节能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材料节能管理工作。
(八)投资与行业规划科
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全市工业综合发展方案、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和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投向;建立完善技术改造项目库,研究拟定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指导实施;对上市企业的资金投向进行监督;对财政债券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查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实施行业技术政策;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检测分析行业生产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生产和流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汇集、分析、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
(九)电力能源科
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含水电)、石油、天然气的行业规划、行业的规章和规范,实施行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电力资源配置和农电管理工作;拟定电力安全规章和政策,参与电力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以及农电体制改革工作。
(十)通信及综合运输协调办公室
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交通、邮电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联合运输,研究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工作;做好市内铁路、公路、水运、集装箱、管道运输的衔接和协调工作;指导铁路道口、专用线(专用码头)共用等工作。
(十一)经济运行办公室
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下达全市工业企业年度经济运行调控方案;负责指导全市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指导中小企业、个体私营和民营经济改革和发展,并负责有关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推进全民创业战略实施;研究提出全民创业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承担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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