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川办函[2009]13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就业〔2008〕2215号)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局、省劳动保障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共同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现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日

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局、省劳动保障厅、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人行成都分行)

  旅游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是灾后恢复重建的先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是促进就业的重要渠道,发展空间广阔。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就业〔2008〕2215号)精神,进一步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在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耕地资源、文化自然遗产和旅游资源前提下,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围绕发展旅游业与扩大就业并重、旅游增长与就业增长同步的战略目标,建立和完善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增大就业规模,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完善就业结构,创新旅游业运行机制增大就业容量,完善就业服务推动就业增长,加大人力资源开发提升就业质量,实现旅游业发展与促进就业良性互动。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在全省逐步建立健全与就业形势相协调的旅游产业体系和政策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适应旅游业特点的劳动用工管理、公共就业服务、人力资源开发制度,形成旅游产业与扩大就业协调发展的机制。旅游就业规模不断扩大,从目前的约220万人增加到550万人左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