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豫政办[2009]8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将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
(二)将省文化厅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的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
(三)将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管理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
(四)增加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五)增加对全省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的职责。
(六)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对出版活动和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纪出版活动。
(四)负责对全省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协调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组织指导全省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