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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务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9)

  (五)法规处。贯彻落实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条约;承办全省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工作;参与起草全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六)规划财务处。编报全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申报管理国家有关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援外经费等;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全省出口退税的稽核工作;指导厅驻外办事处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工作。

  (七)市场秩序处(河南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承担牵头协调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八)市场体系建设处。组织起草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九)商贸服务管理处。承担全省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十)市场运行调节处(河南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监测分析全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的相关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

  (十一)对外贸易处。指导、协调全省商品进出口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编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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