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负责全省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国家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省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二)执行国家经贸政策,贯彻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省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管理外方对我省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省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组织全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研究对外开放相关政策和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情况预警机制,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十四)组织、申报并指导以河南省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五)负责全省驻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全省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商务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全省经贸团组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工作。
(二)人事处(机关党委)。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及驻境外商务机构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政策研究室(河南省招商引资研究中心)。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全省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利用境内外资金的相关政策和课题研究工作;研究分析省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
(四)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河南省人民政府外商投诉权益保护中心、河南省人民政府台商投诉权益保护中心)。负责全省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制定全省对外开放长远规划、相关政策和措施;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做好对外开放相关政策和课题研究工作;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外商投资环境治理工作,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承担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