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豫政办【2009】7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为省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职责调整
(一)强化为全省经济建设服务职能。
(二)加强与中央和北京市政法维稳等部门的联系,维护首都社会稳定。
(三)加强对河南在京务工创业人员的服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省直部门、省辖市及企业的委托,同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承办我省需要在北京办理的事项。
(二)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三)加强与中央机关、大型企业、外国驻华使馆、驻京商社以及首都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为我省引进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做好服务工作。
(四)加强与北京市和华北地区其他省(区、市)的联系,推动区域性经济技术协作和文化交流。
(五)指导协调省辖市驻京联络处等机构的有关工作。
(六)加强与中央和北京市政法维稳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处理我省邪教组织赴京滋事等突发事件,协助劝返赴京上访人员。
(七)促进河南在京劳务输出,为河南在京企业和务工人员提供服务,维护合法权益,实行困难救助。
(八)承办中央国家机关安排的重要会议及我省在京的重要活动,为河南赴京公务人员提供接待服务。
(九)管理北京河南大厦、北京崇豫宾馆、北京豫祥宾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十)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