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学需氧量减排。
1.治理工程减排。全省2009年计划新建1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67万吨,投运后年总减排能力5.87万吨,2009年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91万吨;结转2008年验收的70座污水处理厂,2009年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6.89万吨;28座污水处理厂通过扩建污水管网,增加污水处理量,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2.38万吨;6座污水处理厂实施中水回用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0.15万吨。以上合计,2009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措施预计可减排化学需氧量11.3万吨。
2.工业企业污水深度治理工程。2009年我省将对四大流域及丹江口库区实施重点涉水工业点源深度治理,对全省造纸、电镀、制药、合成氨和硫酸等企业进行深度治理;实施贾鲁河流域郑州段、惠济河流域开封段、卫河流域新乡段水环境综合整治。2009年计划实施200家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3.44万吨。
3.结构调整减排。2009年全省计划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化工、印染、造纸、养殖等涉水企业118家,结转47家2008年已经关闭企业,2009年全省结构减排措施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3.95万吨。
以上各项措施合计,全省2009年化学需氧量减排总量预计为18.69万吨。
(二)二氧化硫减排。
1.燃煤电厂脱硫工程。截至2008年年底,全省12.5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和5万千瓦及以上供热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总装机容量19510MW。其中的41家电厂87台现役机组(总装机容量10371MW)脱硫治理工程在2009年有新增减排量,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9.6万吨。
2.结构调整减排。根据200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和河南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淘汰钢铁、造纸、焦炭、电石等行业落后产能,全面淘汰铅锌行业落后冶炼工艺、设备和收尘方式,关闭小火电机组100万千瓦。2009年全省已关闭或拟关闭的62家电厂、137台小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753.5MW)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7.36万吨;已关闭或拟关闭的92家非电企业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84万吨。合计2009年全省结构减排二氧化硫总量为19.20万吨。3.非电企业工程治理。汇总各省辖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2009年全省计划有60家非电工业企业实施脱硫治理,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8万吨;根据《2009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09年全省将对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的氧化铝、化工、炭素、铅(锌)冶炼、黄金冶炼等非电工业企业进行脱硫治理,治理企业共计58家,筛选自以下行业企业:产能10万吨/年及以上的炭素企业;产能30万吨/年及以上的氧化铝生产企业;产能60万吨/年及以上的焦化企业;合成氨总产能5万吨/年及以上的化肥企业;产能5万吨/年及以上的烧碱生产企业及所有天然碱和纯碱生产企业;日处理100吨金矿石及以上的黄金冶炼企业;产能分别为5万吨/年及以上的铅冶炼企业和10万吨/年及以上的锌冶炼企业。非电行业脱硫治理工程的实施对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将起到有效的补充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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