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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2009年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一)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测算。

  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09年全省GDP增长率预期10%左右,由此测算2009年全省GDP增量1540亿元(2005年价格水平),我省2005年度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0.00324万吨/亿元,测算得到我省2009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约为4.99万吨。2008年度我省城镇化率为36%,年度减排核算我省城镇人口数为3571万人。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预计2010年我省城镇化率40%左右,由此取2009年我省城镇化率38%,人口自然增长率计划指标6.5‰,年末总人口9984万人,测算2009年全省城镇人口约为3794万人,城镇人口增量约为223万人,按照人均65克/日的产生系数计算,2009年全省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约为5.29万吨。

  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合计,预计2009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为10.28万吨。

  (二)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预测。

  燃煤火力发电行业:2008年度我省GDP增长率为12.1%,2009年GDP增长率预期10%左右;2008年度我省发电总量1990亿千瓦时,增长率4%。年度减排核查认定我省燃煤发电总量为18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考虑金融危机影响,本方案从保守角度考虑,以2008年度增长率推算2009年度燃煤发电量,则2009年我省预计新增燃煤发电量114.7亿千瓦时,按照320g标煤/千瓦时计算,2009年我省燃煤发电增加原煤消耗514万吨,按照原煤平均含硫量0.717%、三同时执行率85%、综合脱硫效率80%估算,2009年我省火力发电行业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1.89万吨。

  非电行业:2008年我省单位GDP能耗为1.219吨标煤/万元,2009年单位GDP能耗计划下降4.8%,达到1.161吨标煤/万元。2009年我省GDP增幅预计为10%,达到16943亿元(2005年价格水平),以此计算2009年我省将新增能源消费1788万吨标煤,按照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88%计算,新增煤炭消费1573万吨标煤,折算原煤消耗量2203万吨。扣除发电用煤后,非电企业原煤消费增加量为1689万吨;按照排污强度法推算,2009年我省非电行业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14万吨(二氧化硫排污强度0.0066吨二氧化硫/吨原煤)。

  以上合计,2009年我省新增加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03万吨。

  四、减排措施及减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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