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9】9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河南省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河南省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完成减排量为目的,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为手段,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1.《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3.《河南省“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4.《河南省“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5.《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豫政〔2009〕20号);6.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7.《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豫政〔2009〕27号);8.《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124号);9.《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183号);10.《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发〔2007〕90号);11.河南省各省辖市人民政府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1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8〕79号);13.河南省环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8-2010年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规划的通知》(豫环文〔2008〕542号);14.《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环保局等部门2009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9〕8号)。